30日,记者从成都市卫健委获悉,为解决“幼有所育”服务短板问题,日前,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“幼有所育”决策部署,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,按照“家庭为主、托育补充,政策引导、普惠优先,安全健康、科学规范,属地管理、分类指导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、服务供给体系和规范管理体系,充分发挥“政府引导、市场主体”作用,发展多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逐步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,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、家庭和谐幸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2020年,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,中心城区(11+2)各区不少于2个,东部新区、新津区以及其他县(市)不少于1个,服务水平有所提升。到2025年,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健全,多元化、多样化、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,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建立,服务水平明显提升,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要建立健全“五大体系”,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。一是建立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。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,强化科学育儿指导,强化婴幼儿健康服务。二是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。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统筹建设与改造,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优质资源下沉社区,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,大力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。三是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。制定完善规划土地、报批建设、财政税收、金融保险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。四是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保障体系。实施婴幼儿照护机构规范化建设,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,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,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。五是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。规范登记和备案管理,健全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机制,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健康发展。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强化组织领导、协作配合、示范引领、宣传引导,确保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任务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