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,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,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配合,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,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,近日,“成都市新津区法治副校(园)长聘任仪式”在四川省新津中学举办。新津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鸿林、区教育局领导张德武出席仪式,区检察院、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中小学(幼儿园)校(园)长代表参加仪式。会议由区教育局党组成员、区招考中心主任张崇洪主持仪式。
仪式上,四川省新津中学校长万远洪代表全区中小学(幼儿园)作了发言,并向新津中学法治副校长严超颁发了聘书。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严超宣读《新津县人民检察院 新津县教育局关于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、法治辅导员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文件。区教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张德武对新任法治副校长表示祝贺,对区检察院给予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,并就全区教育系统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了要求。
最后,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鸿林作了讲话。他指出,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中小学(幼儿园)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,做到“两个全覆盖”(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全覆盖、学校全覆盖)。张检强调:
一要立足检察职能,担当时代使命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,是一项国家战略工程,事关家庭幸福、社会稳定和民族的未来。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,全面重视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从校园法治教育做起,将“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”牢牢印刻在学生心中,这是检察机关的时代使命。
二要营造法治氛围,树立法治精神。法治副校长、法治辅导员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责,通过巡讲、微电影、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,及检察开放日、“6·26”国际禁毒日、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点,组织学生进入检察机关、法制教育基地等单位参观学习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,使广大学生愿听、爱听、积极参与,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治理念。
三要持续同心聚力,建设法治校园。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,法治校园建设需要大家同心聚力,共同推动。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通过共同努力,“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、法治辅导员”活动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。